一位過渡期高階主管是一名經驗豐富的高層管理者,受聘在確定期限內(通常 3 至 18 個月)主導一個明確的局面:接替一個空缺的關鍵崗位、推動一次轉型、處理一場危機或一次業務重整。他不是企業的長期僱員:他以任務形式介入,出發時即有明確目標,並有已知的結束日期。
與以無固定期限合同(CDI)錄用的管理人員不同,過渡期高階主管並不以長期留任為目的。他多數以獨立身份執業(自設公司、掛靠工資制(portage salarial)),或透過像MT-Transition這樣的管理諮詢公司承接任務,由該公司委派、支付報酬,並與客戶一同跟進任務進展。這種不存在常規從屬關係的狀態,賦予他一種在職員工未必擁有的行動自由——在危機或變革情境中,這一點往往具有決定性。
顧問提出建議;過渡期高階主管則親自執行。他在組織架構中真正擔任一個營運職位(財務總監、人力資源總監、工業總監、廠長……),並擁有隨之而來的層級許可權和責任。任務結束時他交出的不是一份報告:而是一個能正常運轉的組織、一位已培養好的接任者,或一個已經解決的問題。
所謂管理層臨時接任,是指負責人以常規定期合同(CDD)受聘、填補一個空缺崗位,而沒有特定的轉型使命。過渡期高階主管則是為一個明確的變革目標而調動——不只是為了「守住崗位」。
通常為 3 至 18 個月,取決於任務的性質(接替、轉型、危機)。
這不是最初的目標,但如果雙方都有意願也會發生——這是在任務過程中作出的決定,而不是出發時的原則。